中医中药 > 竹林女科证治 > 卷四 断脐法 子在腹中胞胎十月止,于脐中与母通气。虽出胞胎,其脐中所通之气犹未尽绝,断脐之后招风致病者有之,其法必须先用熟汤浴过,不使水气入内,然后方断脐带,则不伤水生病。断脐须将汁令尽,否则寒湿入腹,或作脐风,又须于近脐四、五寸处,以绵扎紧,以帛包裹,以口咬断,令暖气入儿腹中,此又为起死回生之妙法。 近用艾叶灸脐亦妙。所留脐带不可太长,太长则难干而伤肌,且恐引外风入腹变为脐风。亦不可太短,太短则逼内而伤脏,或致成腹痛而夜啼。只以儿之足掌为度。 返回目录 >>《竹林女科证治》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𠬤 每日一成语:有缘千里来相会 每日一词语:大戮 每日一诗词:岁暮杂题示儿复闻十首(万历末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