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中医词典 > 拼音G 过经 ①指传经病邪由一经传入另一经。《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又:“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又指太阳病过期不解。以伤寒通常为七日传一经,若太阳病经过七日以上不解,称为过经不解。亦有以至十三日不解者为过经。参见伤寒、六经病、传经等条。 ②指过了传经的日期。伤寒传经初起,有发热以七天为一候,无发热以六日为一候,如果太阳病过了六日或七日以上为过经。参过经不解条。 返回目录 >>《中医词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𢯩 每日一成语:不惑之年 每日一词语:追踵 每日一诗词:题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