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证治准绳·幼科 > 集之三·心脏部一 禁法 无为南汰寺僧宋澄师傅西川文法禁火焰丹,用松明五条,细如箸,以火点着一头,右手执之,大指掐定第二指中节纹,左手亦如此掐定,面北立,静想北方壬癸水,渺漫无际,一口吸尽,吹在火上,再想再吹,如是三次,将火向自己口中试,如不烧人,即以松明火于小儿丹上周回 一遭,兼于丹上十字 过即已,如试得烧人疼,更想吸水,正旦及端午日受持。 返回目录 >>《证治准绳·幼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𫗯 每日一成语:政清狱简 每日一词语:起送 每日一诗词:羲仲以吴之柳枝词答为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