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证类本草 > 卷第五 诸水有毒 水府龙宫,不可触犯;水中亦有赤脉,不可断之。井水沸,不可食之。以上并害人。东晋·温峤,以物照水,为神所怒。《楚词》云∶鳞屋贝阙,言河伯所居。《国语》云∶季桓子穿井获土缶。仲尼曰∶水之怪魍魉,土之怪 羊,水有脉及沸,并见白泽图。 返回目录 >>《证类本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㫼 每日一成语:好谋而成 每日一词语:櫟陽雨金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