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证类本草 > 卷第十九 鱼狗 味咸,平,无毒。主鲠及鱼骨入肉,不可出,痛甚者,烧令黑为末,顿服之。煮取汁饮亦佳。今之翠鸟也,有大小,小者是名鱼狗,大者名翠。取其尾为饰,亦有斑白者,俱能水上取鱼,故曰鱼狗。《尔雅》云∶竭,天狗。注曰∶小鸟青似翠,食鱼,江东呼为鱼狗。 穴土为窠。 返回目录 >>《证类本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𡏩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前阃 每日一诗词:游终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