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张氏妇科 > 胎前论 凡孕妇诸症别无他故,因受胎之后,气血有方,不能滋养其胎而母病至矣。气血既虚,使胎不安于母腹,须大补气血,则胎自安。有胎动而母病者,安其胎,母病愈。盖胎前患病,以安胎办主。 若胎孕一动,病必难治,医须慎之。 返回目录 >>《张氏妇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𪘖 每日一成语:鱼牋雁书 每日一词语:神龟乐 每日一诗词:自金陵趋行都过顾城湖三十里水光接天但风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