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饮膳正要 > 卷第三 兔肉 味辛,平,无毒。补中益气。不宜多食,损阳事,绝血脉,令人痿黄。不可与姜、橘同食,令人患卒心痛。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二月不可食,伤神。 返回目录 >>《饮膳正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𫅗 每日一成语:脑门心子 每日一词语:迴靶 每日一诗词:再用前韵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