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医学启源 > 卷之下十二、〔用药备旨〕 (七)去〔脏腑〕之火 黄连泻心火,黄芩泻肺火,白芍药泻肝火,知母泻肾火,木通泻小肠火,黄芩泻大肠火,石膏泻胃火。柴胡泻三焦火,〔须用〕黄芩佐之;柴胡泻肝火,须用黄连佐之,胆经亦然。黄柏泻膀胱火,又曰龙火,膀胱〔乃〕水之府,〔故曰龙火〕也。 以上诸药,各泻各经之火,不惟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为君臣,处详其宜而用之,不可执而言也。 返回目录 >>《医学启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𨠶 每日一成语:不分胜败 每日一词语:监厨 每日一诗词:因会来诗再赓元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