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医学纲目 > 卷之三十·伤寒部 恶寒续法 □ 〔《活》〕大抵太阳病必发热而恶寒,不可过覆衣被,及近火气,恐寒热相搏,脉道沉伏,愈令病患寒不可遏。但去被彻火,兼饮以和表之药,自然不恶寒矣。若妇人恶寒,尤不可近火,恐寒气入腹,血室结聚,针药所不能治矣。 返回目录 >>《医学纲目》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𧔝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論賢 每日一诗词:念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