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医方考 > 卷五 眼疾门第六十一 叙曰∶眼,五官之一也。匪明则无以作哲,故眼重焉。医眼有专科,亦以其重耳。今考名方十五首,夫人酌其宣而用之,则复明之一助也。 返回目录 >>《医方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𤗩 每日一成语:日复一日 每日一词语:書素 每日一诗词:吊卢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