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医方考 > 卷五 胁痛门第五十七 叙曰∶胁者,肝胆之区也。肝为尽阴,胆无别窍,怒之则气无所泄,郁之则火无所越,故病证恒多。今考名方三首,示大观尔! 返回目录 >>《医方考》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𤕕 每日一成语:风流藴藉 每日一词语:甄录试 每日一诗词:木枥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