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新修本草 > 卷第十八 蒜 味辛,温,无毒,归脾肾。主霍乱,腹中不安,消谷,理胃,温中,除邪痹毒瓦斯。五月五小蒜生叶时,可煮和食。至五月叶枯,取根名 子,正尔啖之,亦甚熏臭。味辛,性热,主亦主溪毒。食之损人,不可长用之。 〔谨案〕此蒜与胡葱相得,主恶 毒、山溪中沙虱水毒大效。 山人、俚、獠时用之。 返回目录 >>《新修本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𥸉 每日一成语:附声吠影 每日一词语:庶女叫天 每日一诗词:送张都官江南东路提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