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新修本草 > 卷第十六 萤火 味辛,微温,无毒。主明目,小儿火疮,伤热气,蛊毒,鬼疰,通神精。一名夜光,一名放光,一名熠耀,一名即照。生阶地池泽。七月七日取,阴干。 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犹未如虫,腹下以有光,数日便变而能飞。方术家捕取内酒中,令死乃干之,俗药用之亦稀。 返回目录 >>《新修本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𥋥 每日一成语:姑置勿问 每日一词语:分许 每日一诗词:枕傍有杜集看其行役诸诗有感复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