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素问悬解 > 校余偶识 清·冯承熙撰 本病论 法当三日死。 三日,宋本作三岁。王注云:三岁者,肺至肾一岁,肾至肝一岁,肝至心一岁,火又乘肺,故云三岁死也。按,上文肾传之心,弗治,满十日,法当死。今肾传之心,心即反传而行之肺,一脏再伤,其死极速,固当作三日也。 返回目录 >>《素问悬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𦭜 每日一成语:恩爱夫妻 每日一词语:盎盂相擊 每日一诗词:吴江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