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本经逢原 > 卷二 木贼 甘微苦,无毒。去节用。 发明 木贼与麻黄同形同性,故能发汗解肌,升散火郁风湿,专主眼目风热暴翳止泪,取发散肝肺风邪也。多用令人目肿,若久翳及血虚者非所宜。而伤暑或暴怒赤肿亦勿用之。 返回目录 >>《本经逢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𪤗 每日一成语:勾达甲坼 每日一词语:辟拂 每日一诗词:梅花喜神谱·就实六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