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伤科补要 > 凡例 头部 项发以下至脊骨长二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按∶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返回目录 >>《伤科补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𣰞 每日一成语:千里移檄 每日一词语:爛手 每日一诗词:吴门逢吴孝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