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伤寒悬解 > 卷四·太阳经中篇 五十六章 火邪圊血证十二 太阳六十七 【114】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血,名为火邪。清与圊同。 太阳病,当以汗解,乃以火熏之,又不得汗,内热愈增,其人必躁。到经尽之期,当解而不解,热伤血分,必当圊血,此名火邪也。 返回目录 >>《伤寒悬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㭬 每日一成语:舍军保帅 每日一词语:奖誉 每日一诗词: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