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伤寒悬解 > 卷四·太阳经中篇 五十六章 坏病提纲二 太阳五十五

【90】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先本下之,而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申明上章逆字之义。风寒外闭,宜辛温发散而不宜下,燥热内结,宜苦寒攻下而不宜汗。若表邪未解,里邪复盛,则宜先汗而后下,若里邪急迫,表邪轻微,则宜先下而后汗,错则成逆矣。若治法得宜,先后不失,不为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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