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女科精要 > 卷二 胎孕变常记 李时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绝,此其常也。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记室所载,平江苏达卿之女,年十二受孕。有妇人年至五十六十而生子,如辽史所载,亟昔妻年六十,生二男二女,此又异常之尤者也。 返回目录 >>《女科精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𨌫 每日一成语:理冤释滞 每日一词语:杂剧丈夫 每日一诗词:送崔珏往西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