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女科经纶 > 卷四 妇人怀胎有未足月而产有过期而不产 《妇人良方》曰∶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而产者,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有经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后产者,各根据法治之。 娄全善曰∶先期欲产者,凉血安胎。过期不产者,补血行滞。 返回目录 >>《女科经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䚣 每日一成语:耍金耍银 每日一词语:石煙 每日一诗词:贺新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