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脉诀汇辨 > 卷十 十二经纳甲歌 (此歌诸腑配阳,诸脏配阴。) 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己脾乡,庚属大肠辛属肺,壬属膀胱癸肾脏。三焦阳府须归丙。 包络从阴丁火旁。 旧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络同归入癸方。”虽三焦为决渎,犹可言壬;而包络附心主,安得云癸?且二脏表里皆相火也。今改正之。 返回目录 >>《脉诀汇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𤫌 每日一成语:传杯递盏 每日一词语:兵来将敌,水来土堰 每日一诗词:既别晦庵复成二诗呈之近欲同游善权不果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