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雷公炮炙论 > 下卷 巴豆 雷公云∶凡使,巴之与豆及刚子,须在子细认,勿误用,杀人。巴颗小、紧实、色黄;豆即颗有三棱、色黑;若刚子,颗小似枣核,两头尖。巴与豆即用,刚子勿使。 凡修事巴、豆,敲碎,以麻油并酒等可煮巴、豆了,研膏后用。 每修事一两,以酒、麻油各七合,尽为度。 返回目录 >>《雷公炮炙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𧤙 每日一成语:卧冰哭竹 每日一词语:制象 每日一诗词:仙萼池亭侍宴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