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黄帝内经太素 > 卷第三十杂病 髀疾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四《厥病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篇。 髀不可举,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以员利针,大针不可。 足太阳脉过髀枢中,即为枢合也。 平按:《灵枢》、《甲乙》“髀”上有“足”字。“枢合”《甲乙》作“枢阖”。“大针不可”《灵枢》作“大针不可刺”。 返回目录 >>《黄帝内经太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𣡰 每日一成语:捕风捉影 每日一词语:南馆 每日一诗词:题王醇甫秀才海隐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