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中药 > 海药本草 > 卷第二 草犀根 谨按《广州记》云∶生岭南及海中,独茎,对叶而生,如灯台草,根若细辛。平,无毒。主解一切毒瓦斯,虎野狼所伤,溪毒野蛊等毒,并宜烧研服,临死者服之得活。(《大观》卷六页89,《政和》页169,《纲目》页791) 返回目录 >>《海药本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𦇍 每日一成语:一臧一否 每日一词语:软席 每日一诗词:昭君词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