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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第二十四卷 黃帝內經
靈樞第一卷
佚名
黃帝內經/靈樞第二卷

九鍼十二原第一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租稅。余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 余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鍼通其經脈,調其血氣,榮其逆順出入之會。 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 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鍼經,願聞其情。

歧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請言其道。小鍼之要, 易陳而難入,麤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呟其疾,惡知其原。 刺之微在速遲,麤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 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髮,不知機道,叩之不發, 知其往來,要與之期,麤之闇乎,妙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 正行無間。逆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 鍼道畢矣。

凡用鍼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曰︰徐而疾則實, 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補寫之時,以鍼為之。寫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鍼, 邪氣得泄。按而引鍼,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 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虞止,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 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持鍼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 無鍼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 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腧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九鍼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鑱鍼,長一寸六分。二曰員鍼,長一寸六分。三曰鍉鍼, 長三寸半。四曰鋒鍼,長一寸六分。五曰鈹鍼,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員利鍼, 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鍼,長三寸六分。八曰長鍼,長七寸。九曰大鍼,長四寸。 鑱鍼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員鍼者,鍼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 以寫分氣。鍉鍼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鍼者, 刃三隅以發痼疾。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員利鍼者,大如氂,且員且銳, 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毫鍼者,尖如嘘虞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 長鍼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痹。大鍼者,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寫機關之水也。 九鍼畢矣。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鍼陷脈則邪氣出, 鍼中脈則濁氣出,鍼大深則邪氣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 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甚病, 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恇,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鍼害畢矣。刺之而氣不至, 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鍼。鍼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 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黃帝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歧伯曰︰五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府六腧, 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 所注為腧,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節之交, 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觀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 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凡將用鍼,必先診脈, 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鍼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 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藏之氣,已絕於外, 而用鍼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 害中而不去則精泄,害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益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瘍。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 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五藏有疾也, 應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呟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陽中之少陰, 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 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 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 肓之原。出於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脹取三陽, 飧泄取三陰。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刺雖久,猶可拔也。 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筝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 非其說也,夫善用鍼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筝也, 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刺寒清者, 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復始也。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

本輸第二

黃帝問於歧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經絡之所終始,絡脈之所別處,五輸之所留,六府之所與,合四時之所出入,五藏之所溜處,闊數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願聞其解。

歧伯曰︰請言其次也。

肺出於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魚際,魚際者,手魚也,為滎。注於太淵,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俞。行於經渠,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入於尺澤,尺澤,肘中之動脈也,為合,手太陰經也。心出於中衝,中衝,手中指之端也,為井木。溜於勞宮,勞宮,掌中中指本節之內間也,為滎。注於大陵,大陵,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為俞。行於間使,間使之道,兩筋之間,三寸之中也,有過則至,無過則止,為經。入於曲澤,曲澤,肘內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為合。手少陰也。

肝出於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為井木。溜於行間,行間,足大指間也,為滎。注於太衝,太衝,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也,為俞。行於中封,中封,內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則宛,使和則通,搖足而得之,為經。入於曲泉,輔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厥陰也。脾出於隱白,隱白者,足大指之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大都,大都,本節之後,下陷者之中也,為滎。注於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為俞。行於商丘,商丘,內踝之下,陷者之中也,為經。入於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足太陰也。腎出於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溜於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滎,注於太谿,太谿內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為俞。行於復溜,復溜,上內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入於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少陰經也。

膀胱出於至陰,至陰者,足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滎。注於朿骨,朿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俞。過於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行於崑崙,崑崙,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入於委中,委中,膕中央,為合,委而取之。足太陽也。膽出於竅陰,竅陰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俠谿,俠谿,足小指次指之間也,為滎。注於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俞。過於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行於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入於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足少陽也。胃出於厲兌,厲兌者,足大指內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內庭,內庭,次指外間也,為滎。注於陷谷,陷谷者,上中指內間,上行二寸陷者中也,為俞。過於衝陽,衝陽,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行於解谿,解谿,上衝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鴬骨外三里也,為合。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

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於關衝,關衝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液門,液門,小指次指之間也,為滎。注於中渚,中渚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俞。過於陽池,陽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為原。行於支溝,支溝,上腕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於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俞,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鴎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遺溺則補之,閉癃則寫之。手太陽小腸者,上合手太陽,出於少澤,少澤,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為滎。注於後谿,後谿者,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為俞。過於腕骨,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行於陽谷,陽谷,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為經。入於小海,小海,在肘內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為合。手太陽經也。大腸上合手陽明,出於商陽,商陽,大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本節之前二間,為滎,注於本節之後三間,為俞。過於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間,為原。行於陽谿,陽谿,在兩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於曲池,在肘外輔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為合。手陽明也。

是謂五藏六府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六府皆出足之三陽,上合於手者也。

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脈手陽明也,名曰扶突。三次脈手太陽也,名曰天窗,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六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

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名曰風府。腋內動脈,手太陰也,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刺上關者,呿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呿,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

足陽明挾喉之動脈也,其腧在膺中。手陽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頰一寸。手太陽當曲頰,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陽挾項大筋之中髮際。陰尺動脈在五里,五腧之禁也。

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府。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藏。三焦者,中瀆之府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府也,是六府之所與合者。

春取絡脈諸滎大經分肉之間,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取之。夏取諸俞孫絡肌肉皮膚之上。秋取諸合,餘如春法。冬取諸井諸俞之分,欲深而留之。此四時之序,氣之所處,病之所舍,藏之所宜。轉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張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小鍼解第三

所謂易陳者,易言也。難入者,難著於人也。麤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寫也。神客者,正邪其會也。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也。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未呟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經之疾也。惡知其原者,先知所經之病,所取之處也。刺之微在數遲者,徐疾之意也。麤守關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上守機者,知守氣也。機之動,不離其空中者,知氣之虛實,用鍼之徐疾也。空中之機,清淨以微者,鍼以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寫也。不可掛以髮者,言氣易失也。扣之不發者,言不知補寫之意也,血氣已盡而氣不下也。知其往來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時也。麤之闇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妙哉工獨有之者,盡知鍼意也。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小,小者,逆也。來者為順者,言形氣之平,平者,順也。明知逆順,正行無間者,言知所取之處也。迎而奪之者,寫也。追而濟之者,補也。

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寫之也。宛陳則除之者,去血脈也。邪勝則虛之者,言諸經有盛者,皆寫其邪也。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疾而徐則虛者,言疾內而徐出也。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察後與先,若亡若存者,言氣之虛實,補寫之先後也,察其氣之已下與常存也。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佖然若有得也,寫則恍然若有失也。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者,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故邪氣在上者,濁氣在中者,言水穀皆入於胃,其精氣上注於肺,濁溜於腸胃,言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生於腸胃,故命曰濁氣在中也。清氣在下者,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曰︰清氣在下也。鍼陷脈則邪氣出,取之上,鍼中脈則濁氣出者,取之陽明合也。鍼太深則邪氣反沉者,言淺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則邪氣從之入,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脈,各有所處者,言經絡各有所主也。取五脈者死,言病在中,氣不足,但用鍼盡大寫其諸陰之脈也。取三陽之脈者,唯言盡寫三陽之氣,令病人恇然不復也,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奪陽者狂,正言也。

呟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上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大小緩急滑濇,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鍼而出入也。氣至而去之者,言補寫氣調而去之也。

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鍼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鍼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所以察其目者,五藏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生異也。

邪氣藏府病形第四

黃帝問於歧伯曰︰邪氣之中人也,奈何。

歧伯答曰︰邪氣之中人高也。

黃帝曰︰高下有度乎。

歧伯曰︰身半已上者,邪中之也。身半已下者,濕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無有常,中於陰則溜於府,中於陽則溜於經。

黃帝曰︰陰之與陽也,異名同類,上下相會,經絡之相貫,如環無端,邪之中人,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恆常,其故何也。

歧伯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中人也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於膺背兩恢,亦中其經。

黃帝曰︰其中於陰,奈何。

歧伯答曰︰中於陰者,當從臂鴬始,夫臂與鴬,其陰皮薄,其肉淖澤,故俱受於風,獨傷其陰。

黃帝曰︰此故傷其藏乎。

歧伯答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藏,故邪入於陰經,則其藏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故還之於府,故中陽則溜於經。中陰則溜於府。

黃帝曰︰邪之中人藏,奈何。

歧伯曰︰愁憂恐懼則傷心,形寒寒飲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恢下,則傷肝。有所擊仆,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則傷腎。

黃帝曰︰五藏之中風,奈何。

歧伯曰︰陰陽俱感,邪乃得往。

黃帝曰︰善哉。

黃帝問於歧伯曰︰首面與身形也,屬骨連筋,同血合於氣耳。天寒則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足懈惰,然而其面不衣,何也。

歧伯答曰︰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其精陽氣上走於目而為睛,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其濁氣出於胃,走脣舌而為味。其氣之津液,皆上燻於面,而皮又厚,其肉堅,故天熱甚寒,不能勝之也。

黃帝曰︰邪之中人,其病形何如。

歧伯曰︰虛邪之中身也。灑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

黃帝曰︰善哉。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聞之,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余願聞見而知之,按而得之,問而極之,為之奈何。

歧伯答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黃帝曰︰願卒聞之。

歧伯答曰︰色青者,其脈弦也。赤者,其脈鉤也。黃者,其脈代也。白者,其脈毛。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黃帝問於歧伯曰︰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何如。

歧伯答曰︰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乃可別也。

黃帝曰︰色脈已定,別之奈何。

歧伯曰︰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濇,而病變定矣。

黃帝曰︰調之奈何。

歧伯答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

黃帝曰︰請問脈之緩急小大滑濇之病形何如。

歧伯曰︰臣請言五藏之病變也。心脈急甚者為瘛瘲,微急為心痛引背,食不下。緩甚為狂笑,微緩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時唾血。大甚為喉吤,微大為心痹引背,善淚出,小甚為善噦,微小為消癉。滑甚為善渴,微滑為心疝引齊小腹鳴。濇甚為瘖,微濇為血溢,維厥,耳鳴,顛疾。肺脈急甚為癲疾,微急為肺寒熱怠惰,欬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緩甚為多汗,微緩為痿箪偏風,頭以下汗出不可止。大甚為脛腫,微大為肺痹引胸背,起惡日光。小甚為泄,微小為消癉。滑甚為息賁上氣,微滑為上下出血。濇甚為嘔血,微濇為鼠箪,在頸支腋之間,下不勝其上,其應善痠矣。肝脈急甚者為惡言,微急為肥氣在恢下,若覆杯。緩甚為善嘔,微緩為水瘕痹也。大甚為內癰,善嘔衄,微大為肝痹陰縮,欬引小腹,小甚為多飲,微小為消癉。滑甚為饗疝,微滑為遺溺。濇甚為溢飲,微濇為瘛攣筋痹。脾脈急甚為瘛瘲,微急為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緩甚為痿厥,微緩為風痿,四支不用,心慧然若無病。大甚為擊仆,微大為疝氣,腹裏大,膿血在腸胃之外。小甚為寒熱,微小為消癉。滑甚為饗癃,微滑為蟲毒麹蝎腹熱。濇甚為腸饗,微濇為內饗,多下膿血。腎脈急甚為骨癲疾,微急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後。緩甚為折脊,微緩為洞,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大甚為陰痿,微大為石水,起臍以下至小腹,腄腄然上至胃腕,死不治。小甚為洞泄,微小為消癉。滑甚為癃饗,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濇甚為大癰,微濇為不月沉痔。

黃帝曰︰病之六變者,刺之奈何。

歧伯答曰︰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熱,大者多氣少血,小者血氣皆少,滑者陽氣盛,微有熱,濇者多血少氣,微有寒。是故刺急者,深內而久留之。刺緩者,淺內而疾發鍼,以去其熱。刺大者,微寫其氣,無出其血。刺滑者,疾發鍼而淺內之以寫其陽氣而去其熱。刺濇者,必中其脈,隨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發鍼,疾按其痏,無令其血出,以和其脈。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鍼,而調以甘藥也。

黃帝曰︰余聞五藏六府之氣,滎俞所入為合,令何道從入,入安連過,願聞其故。

歧伯答曰︰此陽脈之別,入於內,屬於府者也。

黃帝曰︰滎俞與合,各有名乎。

歧伯答曰︰滎俞治外經,合治內府。

黃帝曰︰治內府奈何,

歧伯曰︰取之於合。

黃帝曰︰合各有名乎。

歧伯答曰︰胃合於三里,大腸入合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黃帝曰︰取之奈何。

歧伯答曰︰取之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虛者,舉足取之。委陽者,屈伸而索之。委中者,屈而取之。陽陵泉者,正豎膝予之齊下至委陽之陽取之。取諸外經者,揄申而從之。

黃帝曰︰願聞六府之病。

歧伯答曰︰面熱者,足陽明病。魚絡血者,手陽明病。兩跗之上脈豎陷者,足陽明病,此胃脈也。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鳴濯濯,冬日重感於寒,即泄當臍而痛,不能久立,與胃同候,取巨虛上廉。胃病者,腹潅脹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恢,膈咽不通,食飲不下,取之三里也。小腸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睪而痛,時窘之後當耳前熱。若寒甚,若獨肩上熱甚,及手小指次指之間熱,若脈陷者,此其候也。手太陽病也,取之巨虛下廉。三焦病者,腹氣滿,小腹尤堅,不得小便,窘急溢則水留,即為脹,候在足太陽之外大絡,大絡在太陽少陽之間,亦見於脈,取委陽。膀胱病者,小腹偏腫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熱,若脈陷,及足小指外廉及脛踝後皆熱,若脈陷,取委中央。膽病者,善太息,口苦,嘔宿汁,心下澹澹,恐人將捕之,嗌中吤吤然,數唾,在足少陽之本末,亦視其脈之陷下者,灸之,其寒熱者,取陽陵泉。

黃帝曰︰刺之有道乎。

歧伯答曰︰刺此者必中氣穴,無中肉節,中氣穴則鍼染於巷,中肉節即皮膚痛,補寫反則病益篤。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與其真相搏亂而不去,反還內著,用鍼不審,以順為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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