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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超減死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忠孝之道,乃治國之大柄;典刑之要,在誅意之深文。差若毫釐,係之理道。昔紀信替主赴難,何青史之永刊;今高宏超為父報兔,即丹書之不尚。人倫至孝,法網宜矜,減死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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