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遺御史分巡諸道詔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9》 國之三典,令於四方,歲終則巡,聽其獄訟。頃因水旱,貨食不足,或徭稅徵逸,多不折衷,或租調蠲除,事涉欺隱。皆吏之不稱,政之不修,是用命茲使臣,委其詳覆。徐楚璧等並清白自立,茂有政聲。必使事合權宜,刑無冤濫,不損於物,有益於公。往敷厥休,副茲推擇,並可攝監察御史,勾當租庸地稅,兼覆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𧝊 每日一成语:口无择言,身无择行 每日一词语:清江引 每日一诗词:同李二过亡友郑子故第(李与之故,非予所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