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遞還張希嶠詔作者:元宗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8》 比每晝至側景,夜至分宵,期聞政要,用忘寢食。但能會理,不責其文。貝州張希嶠上表,詞義鄙淺,有同諧弄。據其不遵理度,固合與罪。恐後來正直,其謂我何?故特矜愚,不置於法。且令河南府示語,遞還本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叟 每日一成语:吹拉弹唱 每日一词语:窮相 每日一诗词:又次王瑞安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