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貸華溫琪贓罪詔作者:朱瑱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2》 朕若不與鞫究,謂予不念赤子;若遂行典憲,謂予不念功臣。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其華溫琪所受贓,宜官給,代還所訟之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𫎨 每日一成语:棺材瓤子 每日一词语:江酒 每日一诗词:金沙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