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諭刺史詔作者:李昂(唐文宗) 唐(唐文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71》 刺史分憂,得以專達,事有違法,觀察使然後奏聞。如聞州司常務,巨細所裁,官吏移攝,將士解補。占留支用刑獄等,動須稟奉,不得自專,雖有政能,無所施設,選置長吏,將何責成?宜委御史台及出使郎官御史嚴加察訪,廉使奏聽進止。本判官不能規正,及刺史不守朝章,並量加貶降。若所管州郡,控接蕃夷,軍戎之間,事資節制,即不在此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𨍳 每日一成语:骐骥一毛 每日一词语:听势 每日一诗词:朝中措 张允济子满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