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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遷玄宗廟議
作者:韓愈 唐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蜀本、《舊志》,或無“廟”字,非是。《舊史·禮儀志》:長慶四年五月,禮儀使奏,時穆宗當祔。公豈以吏部侍郎為禮儀使邪?

右禮儀使奏,謹按《周禮》:“天子七廟,[1]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尚書·鹹有一德》亦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2]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國者祭五代。”[3]則知天子上祭七廟,[4]典籍通規,祖功宗德,不在其數。

國朝九廟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始為唐公,肇基天命,義同周之後稷。高祖神堯皇帝,創業經始,化隋為唐,義同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應期,[5]造有區夏,義同周之武王。[6]其下三昭三穆,謂之親廟,與太祖而七。四時常饗,自如禮文。

伏以今年宗廟遞遷,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親盡之祖,雖有功德,新主入廟,禮合祧藏太廟中[7]第一夾室。每至禘祫之歲,合食如常。謹議。

註釋

  1. 《谷梁傳》云:“天子至於士,皆有廟,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
  2. “尚書”至“觀德”十六字,《舊史》缺。
  3. 或無卿字。曰上或有亦字。祭七代,或作事七世。祭五代,或作事五世,或作祭五廟,
  4. 或作代。
  5. 應,或作膺。
  6. 下或有也字。
  7. 藏下或有遷字,或作“祧遷藏太廟中”。中下或有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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