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諸親注擬外官詳具家狀奏(太和五年六月吏部)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6》 準貞元十八年四月一日敕,諸親注得外官欲赴任,自今以後,每年須先奏聞者。今請至時準敕簡勘聞奏。其諸親已薨歿,子弟注得外官者,準前後敕合奏聞。起自今已後,請便赴集,更不在重奏限,其給解處審勘責,仍於家狀一一具奏諸親等第,如違駁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𠘢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简则 每日一诗词:秋日田园杂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