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誅李材奏
作者:柳仲郢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30

伏以聖王作憲,殺人有必死之令;聖人在上,當官無壞法之臣。今李材犯殺人之科,愚臣備監決之任。此賊不死,是亂典章。臣雖至微,豈敢曠職?其李材未敢行決,望別降敕處分。



每日一字一词

 题库  题库 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