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罰到任遲延疏(寶曆元年九月御史台)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4》 近日新置刺史,赴官多違條限。請準舊制,不逾十日,常參官及六品以下分司官,比來淹延,亦動經累月。自今以後,常參官分司請敕下後二十日發,其六品以下分司官,請待台牒到發。限外如妄稱事故不發,常參官奏聽進止,六品以下官,台司舉罰兩月俸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𣶩 每日一成语:祖生之鞭 每日一词语:卫赐 每日一诗词:前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