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準舊例分察尚書省奏(元和四年五月御史台)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4》 準舊例,監察御史從下六人,各察尚書省一司。又準興元元年十月敕令,監察從上第一人察吏部、禮部,第一人察兵部、工部,第三人察戶部、刑部者。伏以監察第一第二人,已充監察及館驛等使。新人除出使外,並無職掌,無以觀其能否。今請守舊制,新人分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𨧓 每日一成语:靴纹绉面 每日一词语:金沙 每日一诗词:醉花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