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複議典奏作者:周知微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48》 開元刑法格,有後格破前格之載,無後敕破前律之文。今雖以律定罪,以格禁違。複有八議之條,廢來斯久。請準舊制,令居八議之條。有犯死罪者,令所司準法先奏請行議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𥹁 每日一成语:息兵罢战 每日一词语:分诉 每日一诗词:对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