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定選人過格奏(天成二年三月中書門下)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0》 據南曹駁放選人,累經銓及。經中書門下論接,準堂判具新舊過格年限,分析申上者。伏以選人或有出身,或因除授,各拘上例,方赴調集。多因遠地兵戈,兼以私門事故,遂致過格,固非願為。新條標在七年,舊格容於十載。臣等參詳,其選人過格年限,伏請且依舊格,不問被憂停集,除本選數過格十年外,不在選集之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𩗆 每日一成语:木石为徒 每日一词语:調說 每日一诗词:诉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