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刺史經三考許替移奏作者:裴皞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51》 方伯郡守之任,與大朝分理疆土,共養黎民。委寄非輕,古今所重。親人之職,莫過於是。伏請啟今後諸州刺史,經三考方可替移。使能理者盡展所能,弊政者自彰其濫。優劣既判,黜陟可行。則州縣免迎新送故之勞,朝廷得惠養除煩之理。太平之道,無易於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㽥 每日一成语:孽海情天 每日一词语:两小无猜 每日一诗词:秋晚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