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請停賜庶僚官告及朝對奏(天成元年七月中書門下) 唐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0》 往例朝廷命官,除將相外,並不賜官告。因偽朝條流,凡準宣授官,即特恩賜令,使府判官,皆許本道奏請。或聞多在京師,至於令錄,悉是放敕後,本官自於吏部出給告示,中書不更管係。今若為點檢所授官吏器能,欲令親承聖澤。臣等商量,自兩使判官州縣令錄在京除授者,即望令於內殿謝官,便辭赴任,不便進納官告。其判司主簿以下,極是卑秩,不合更許朝對。敕下後望準舊例處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𣦝 每日一成语:独吃自疴 每日一词语:垂釣 每日一诗词:赋月云际送诚监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