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許罪人收葬敕作者:石敬瑭 後晉(後晉高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6》 王業肇興,德音屢降,念茲既往,屬我維新,宜宏掩骼之仁,以廣燭幽之德。其太社內應收掌唐朝罪人首級,並許骨肉或親舊寮屬收葬,其喪葬儀注,聊備飾終,不得過制。仍付所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𦤦 每日一成语:直情径行 每日一词语:悲酸 每日一诗词:讲稿公妓饮问政堂有诮予不来者借韵呈司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