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 筆勢論十二章 節制章第十作者:王羲之 夫學書作字之體須遵正法字之形勢,不得上寬下窄。如此則是頭輕尾重,不相勝任。不宜傷密,密則似痾瘵纏身(不舒展也),復不宜傷疏,疏則似溺水之禽(諸處傷慢)。不宜傷長,長則似死蛇掛樹(腰肢無力)。不宜傷短,短則似踏死蝦蟆(形醜而闊也)。此乃大忌,可不慎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𥾕 每日一成语:栋梁之才 每日一词语:濯秀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