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禁買賣口分永業田詔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0》 天下百姓口分永業田,頻有處分,不許買賣典貼。如聞尚未能斷,貧人失業,豪富兼並。宜更申明處分,切令禁止。若有違犯,科違敕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𥆤 每日一成语:乘车入鼠穴 每日一词语:谀媚 每日一诗词:贺孙支使郎中迁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