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為濮陽公謝罰俸狀作者:李商隱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772》 右。臣伏準御史台牒,奉恩旨,以臣不先覺察妖賊賀蘭進興等,宜罰兩月俸料者。伏以霧市微妖,潢池小寇,有乖先覺,上黷宸聰。昔漢以捕盜不嚴,猶加黜削;晉以發奸無狀,亦峻科條。豈若皇帝陛下恩極好生,德惟宥過,與其漏網,止以罰金。臣與寮屬等無任戴恩宥罪屏營之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𫄤 每日一成语:法无可贷 每日一词语:寡信 每日一诗词:题南山刘家寺松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