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湖州別女足娘墓文作者:李翱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0》 維長慶元年歲次辛丑十二月癸亥朔十九日辛巳,父舒州刺史翱,以酒果之奠,敬別於第七女足娘子之靈。吾以前月二十八日蒙恩改授舒州刺史,以明日將領汝母等水路赴州,故以酒果,來與汝別。嗚呼!我為汝父,汝則吾女。王命有期,不得安處。延陵喪子,葬不歸吳。考之於禮,其合矣夫。汝之形骨,托終此土。汝之精神,冥漠不睹。上及於天,下及於泉。鬼神有知,汝骨安全。永永終古,無有後艱。我來訣別,涕淚漣漣。嗚呼!尚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𢄄 每日一成语:箪瓢陋室 每日一词语:適得其反 每日一诗词:至日闲居自述(成化甲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