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流清水縣令呂澄嵐州敕作者:李亶 後唐(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2》 呂澄命為宰字,委以民人,不守公廉,恣行聚斂,贓數甚廣,情狀難矜,當寘重刑,仍從遠竄,宜決脊杖二十,配流嵐州。關連人吏,依法司所奏。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𫏕 每日一成语:调弦品竹 每日一词语:口輕 每日一诗词:久阴闻督邮至县奉简蹈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