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柳公綽崔芃罰俸敕作者:李純 唐(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1》 公綽、崔芃所進絹等,所司奏聞,各有欠少、事緣進獻,皆合精詳,致使闕遺、固非審慎。柳公綽宜罰兩季俸料,崔芃罰一季俸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𥔢 每日一成语:焚山烈泽 每日一词语:協佐 每日一诗词:袁府君挽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