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朝官子弟行與閑散官詔作者:李隆基 唐(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8》 如聞朝官子弟,未曾經曆,即坐要司及京畿并州縣理人官。或侍郎受財,追遊怠墮,或瓷行決罰,妄作奸非,刑憲不可遍矜,父兄莫能訓導,苟陷於法,良軫於懷。宜令本司及州府長官按實驗察,有此色並少年未諳時事,可移與閑散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𩨷 每日一成语:倒四颠三 每日一词语:傷折 每日一诗词:次韵和秋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