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對祭闕頒誥判〈所司有禮事不頒誥,所由斷徒罪,不伏。〉作者:梁乘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58》 受福之祭,固存乎肅恭;出令以言,實在乎頒告。緊有司之不腆,乃事神而未達。不能先備禮物,預頒祀典,存彼舊章,介茲景福。雖自牖納約,所貴齊心;倘入廟未知,將何措手?若也禮則斯缺,人心匪虔,信且未孚,福將何有?且祀有大小,罰有重輕。大則合置於刑徒,小則宜從於笞坐。須明大小,方辨重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𫓧 每日一成语:覆车继轨 每日一词语:五识 每日一诗词:羲娥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