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文库 對狗傷人有牌判作者:元稹 唐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52》 癸家養狗傷人,乙論官請償。辭云:有牌記,行者非慎。 畜狗不馴,傷人必罪;有標自觸,徵償則非。既懸迎吠之書,寧忘慎行之道?癸非用犬,乙豈尤人?防虞自失於周身,齧噬尚貪於求貨。有牌記而莫慎,則欲請庚;無標識而或傷,若為加等。徵詞可擬,往訴何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𨚈 每日一成语:借尸还阳 每日一词语:公牒 每日一诗词:鹊桥仙 夜闻杜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