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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死政判〈死政之老求廩食。乙以其無所歸,供以間粟。〉 唐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8

功立於時,身有寵祿;政死於國,家備哀榮。至若羽林孤兒,且不遺於漢主;膠庠養老,猶見恤於周人。雖廩食或求,而間粟是用。法所當得,昔嚐稅於關門;無若我何,今慮擠於溝壑。既受一夫之粟,何慚七子之居?惟乙所供,理亦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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